2016年第1批和第2批新申报三级资质的企业。如申报资质企业经过登记的项目管理人员数量不足,可用聘用的相应等级的项目管理人员补充评审机构在资质评审中,应对企业申报的已聘用项目管理人员是否符合《信息系统集成及服务项目管理人员登记管理办法(暂行)》中相应等级的聘用条件进行确认。该部分企业聘用的项目管理人员,自现场评审之日起,应在6个月内完成项目管理人员登记。
解读:由于系统集成新项目经理培训考试工作要到三月份才开始正式启动,因此目前申报第1批和第2批项目经理不够的企业,可以先参加评审认定,等项目经理培训启动后及时送企业聘用的项目经理参加培训,务必在6个月内完成项目经理登记工作。否则即便领到系统集成资质认证证书也要被收回。
2、2016年第1批新申报三级、四级资质的企业,申报材料中要求提供的近三年数据,应为2012年至2014年三年的财务审计报告。
解读:由于第1批1月10日为截止递交申报材料时间,企业2015年度财务数据还无法统计和汇总,也来不及出具财务审计报告,因此只需要提供2012--2014三个会计年度财务审计报告,同时提供的系统集成合同业绩也应为2012--2014年度验收通过的合同业绩。
②已有或近期能取得ISO9001体系认证证书,符合编号“M”,范围涵盖系统集成及软件开发,证书带“CNAS”标示;
以上解读由武汉好地科技发展有限公司高级项目经理刘坤山提供,欢迎同行提出宝贵意见和建议,联系方式、。返回搜狐,查看更多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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